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补充通知
各位自考生:
为了更好地激励自考生努力学习,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对自2005年6月以后我校主考专业的毕业生,除按省自考办确定的按符合条件的前15%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以外,学校将直接接受优秀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凡英语PETS三级通过(或大学英语三级合格以上),三门学位课程均在70分以上,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毕业设计(论文)75分以上者,可下载表格(附后),直接交浙江工业大学自考办参加评审。
按填表说明认真填《浙江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统一用A4纸,选择你所学专业表格、成绩输入后再打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只需填入相应空格内。表格附后),于9月26日至30日、10月8日至14日将表格一式三份、一寸彩色证书照片三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课程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交浙江工业大学成教学院自考办(A区106室),办理学位证书手续。
特此通知
注:浙江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表格要求正反面)
(学位申报费150元)
浙江工业大学成教学院自考办
联系电话:88320108
联系教师:杨老师
200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