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招生问题的声明
近日有人冒用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的名义,通过邮件短信方式向我校参加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自学考试专本衔接的学生发表所谓浙江工业大学声明,内容失真,恶意中伤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的社会认可度,损害了主办院校的声誉。对此,作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的主考院校,特发表声明:
一、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从未发布任何有关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或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项目的声明,更不会通过邮件或其它联系方式将声明发给学生;
二、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推出的社会考证项目,并正式下发开考文件:教试中心函[2011]24号、考委[2011]2号。浙江省于2012年12月20日正式下发《浙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和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的通知》浙考委[2012]3号,并由我校担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主考院校,学员通过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可免修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课程,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后,将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我校颁发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证书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同时获得有国家工信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
三、杭州首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授权并挂网公示的浙江省项目管理中心,是我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自考专业的共同合作体,是我院唯一对外进行招生推广的窗口,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浙江工业大学的名义对外招生。
四、浙江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的学生如收到类似假冒声明,可及时向我校反映,我校将对此类事件彻查到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学生如有疑问可直接电话咨询我院咨询电话:0571-88320979、88320750
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