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安排及5月8日开始执行夏令作息时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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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07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7日放假,共七天。其中5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调至5月4日(周五)、7日(周一)休息,5月5日、6日为双休日。4月28日、29日补上5月4日(周五)、7日(周一)的课。教师若有补课安排,请到教务处(电话:朝晖校区88320540,屏峰校区85290029)办理相关手续。
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作息时间从5月8日开始按夏令作息时间执行(下午2点开始上班,晚上7点开始上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