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五四”放假安排及5月1日开始执行夏令作息时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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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5月2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六)公休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五四”青年节放假时间为5月4日下午。 全校学生5月4日(星期三)下午放假,晚上照常上课。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筹)办理调补课手续。
学校作息时间从5月1日开始按夏令作息时间执行(本部成教夜大上课时间从19:00开始)。
附:上课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