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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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25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我校公休日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幕式期间: 二、闭幕式期间: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筹)办理调补课手续。 上述时间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校园内师生工作、生活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