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五四”放假安排及取消执行夏令作息时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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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5月1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29日(星期日)公休日照常公休,4月2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30日(星期一)。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4月28日(星期六)上4月30日(教学第12周星期一)的课。
“五四”青年节学生放假时间为5月4日下午,教职工正常上班。 全校学生5月4日(星期五)下午放假,晚上照常上课。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筹)办理调补课手续。
经研究,学校将取消执行夏令作息时间,从5月1日开始仍执行冬令作息时间。成教本部夜大仍从18:30开始上课。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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