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党工委)、党政群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落实学校党委《浙江工业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浙工大党[2012]38号)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单位、机关各处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情况,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层层签订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和任务传递情况。
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各单位开展廉洁教育,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等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实施情况。
3、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52个“不准”的情况;校办产业领导班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加强财务管理的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重大问题决策机制情况;院(部、处)务公开情况。
5、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的作风热点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1、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围绕重点,组织对本部门今年以来的有关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总结。今年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评价制度。各二级单位对照《浙江工业大学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价表》进行自查;机关各部门可参考上述评价表内容,重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作风问题以及整改的措施、方案等进行自查。各单位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二级单位附评价表)上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2、检查阶段。学校检查从2013年11月下旬开始进行,各学院(教学部)、产业、后勤、图书馆等部门的检查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机关各处室的检查形式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通过检查,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2、各单位要按照检查的内容做好准备工作,整理好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备查资料,认真整理自查工作总结,按通知要求将自查工作总结(含评价表)交纪检监察办公室。